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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22版:地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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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可就近办理涉税事项
· 杭州市区9个“同城通办”的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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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下周一起杭州地税在市区推出“同城通办”
纳税人可就近办理涉税事项
  下周一起杭州地税在市区推出“同城通办”

  纳税人可就近办理涉税事项

  □通讯员 杭税

  

  早报讯 在一家外贸企业工作的张女士,在自己公司边上就有一家地税的办税服务厅,可她所在的公司却注册在另一个区,这样她每次办税总要穿过整个杭州城。从下周一起,张女士的这种麻烦就没有了。

  昨天,笔者从杭州地税局了解到,从2007年12月17日起,杭州地税将在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对部分涉税事项实行“同城通办”,即杭州市区的纳税人在办理“同城通办”范围内的业务时,不必到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就近选择到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市区各税务分局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办理。

  据了解,这是杭州市地税局在充分运用信息手段的基础上,依托《浙江地税信息系统》,通过整合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规范办税流程而推出的一项全新服务举措。此举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纳税成本,为纳税人提供一个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纳税环境,促进和谐征纳关系。

  杭州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同城通办受理事项包括:上门纳税申报、社保费征收、门征开票、新办及变更“一户通”扣款协议、网上申报注册、发票领购缴销、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开具、涉税证明开具、涉税咨询等九大类业务。

  在以上九大类涉税事项同城通办中,由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方面的原因,有一些办理事项尚未纳入“同城通办”,纳税人还需前往主管税务分局办理(具体可向各税务分局或12366咨询)。(1412201)

  ●税博士

  上门纳税申报

  问:哪些上门纳税申报情况,可以“同城通办”?

  答:企业、其他单位或建账个体户在当月(季)征期内正常的上门申报和开票可以“同城通办”。

  企业、其他单位或建账个体户在当月(季)征期内正常的“一户通”扣款不成功,需要上门开票的,可以“同城通办”。

  问:推行“同城通办”后,纳税人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时须附哪些资料?

  答:企业类纳税人,应在申报时,附报下列资料:

  ①《浙江省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2份);

  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份);

  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份);

  ④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2份);

  ⑤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2份);

  ⑥各类清算、结算申报表及附表(2份)。

  其他类型的纳税人,应在申报时,附报下列资料:

  ①《浙江省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2份);

  ②相关财务报表(2份);

  ③《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份);

  ④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2份);

  ⑤各类清算、结算申报表及附表(2份)。

  建账个体工商户,应在申报时,附报下列资料:

  ①《浙江省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2份);

  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份)。

  社保费征收

  问:社保费征收的哪些情况,可以“同城通办”?

  答:以下一些情况,缴费人可以“同城通办”:

  (1)企业当月征期内的正常申报和开票;

  (2)以企业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当月征期内的正常申报和开票;

  (3)受理当月征期内正常“一户通”扣款不成功的开票。

  问:办理社保费申报时,缴费人应携带哪些资料?

  答:办理每月正常社保费申报时,缴费人应携带《×年×月社会保险费缴费计算申报表》一式二份交地税受理税务机关。

  办理年度清算申报时,缴费人应携带社保费清算申报表一式二份交地税受理税务机关。

  门征开票

  问:哪些门征开票业务可以“同城通办”?

  答:个人临时提供劳务和其他业务活动,并取得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地税发票;个人不专门从事建筑业务而偶然在市区范围内发生建筑业务行为,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地税发票。

  问:纳税人办理门征开票业务时需要带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在办理门征开票业务时,应根据不同的应税行为,提供如下一些资料:

  (1)劳务报酬

  ①合同或付款单位盖有公章的支付证明(1份);

  ②劳务人员(纳税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对支付单位提供的合同或付款证明涉及2人以上的,应在合同或付款证明上注明每个人的劳务明细情况(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务收入);或者单独提供劳务明细资料(需盖公章)。(1份)

  (2)个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

  ①合同或付款单位盖有公章的支付证明(1份);

  ②个人(纳税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汽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汽车租赁)(各1份);

  (3)个人建筑业务

  ①建筑业务合同、工程决算单据(或决算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付款单位盖有公章的支付证明(1份);

  ②个人(纳税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一户通”扣款协议

  问:办理新办及变更“一户通”扣款协议时,哪些纳税人可以“同城通办”?

  答:纳税正常且无未处理完毕的违章记录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问:纳税人在办理时,需要带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在新办、变更“一户通”扣款协议时,需要带如下一些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杭州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缴税一户通”)(一式三份)。

  网上申报注册

  问:办理网上申报注册时,哪些纳税人可以“同城通办”?

  答:纳税正常且无未处理完毕的违章记录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问:纳税人在办理时,需要带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在办理网上申报注册时,需要带如下一些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电子申报申请审批表》(只限于初次网上申报,一式一份)。

  发票领购缴销

  问:在办理发票领购缴销时,哪些纳税人可以“同城通办”?

  答:纳税正常且无尚未结案的违章和欠缴税费记录的企业(不含定期定额户),可以到市区任何一个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领购缴销。

  问:纳税人办理发票领购缴销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领购缴销发票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发票领购簿》;

  (3)《发票缴销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4)前次领购的发票存根联(需按月合计开票金额)。

  问:个体工商户领购缴销发票,是否实行“同城通办”?

  答:个体工商户领购缴销发票暂不实行“同城通办”,仍应回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专用完税证开具

  问:办理换开《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业务时,什么情况下可以“同城通办”?需要哪些资料?

  答:申报的地税税款已入库后,企业、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可以持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或扣缴税款的储蓄存折,到市区任何一个地税办税服务厅申请换开《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涉税证明的开具

  问:办理涉税证明时,哪些纳税人可以“同城通办”业务?

  答:纳税正常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可以到市区任何一个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涉及地税的相关涉税证明。

  问:纳税人的哪些涉税证明业务可以“同城通办”?

  答:纳税人申请的涉税证明,内容只涉及地税税款入库情况的相关证明,可以“同城通办”。

  问:个人申请个人所得税相关完税证明,如何办理?

  答:个人申请个人所得税相关完税证明的,暂不实行“同城通办”,仍需要回到原申报纳税的地税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相关证明。

  问:纳税人办理涉税证明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办理时,应携带如下一些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业主签名的申请报告一份。(141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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