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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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单位和个人应缴纳车船税?
答:车船税的纳税人是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即在我国境内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单位是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企业。个人是指我国境内的居民和外籍个人。同时,《条例》还规定,应税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应由使用人代缴。
问:哪些车船需要缴纳车船税?
答:车船税的征税对象是依法应在公安、交通、农业等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具体可分为车辆和船舶两大类。其中,车辆为机动车,包括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船舶为机动船和非机动驳船。
问:车船税的应纳税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车船税实行幅度税额,我省规定载客汽车的年税额为每辆240-540元,载货汽车的年税额为按自重每吨6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的年税额为按自重每吨60元,摩托车的年税额为每辆60元,船舶的年税额为每净吨3-6元。并根据相应的车船种类划分子税目,明确车辆子税目的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
问:征收车船税会不会过多增加车船所有人的负担?
答:《条例》充分考虑了目前我国车船所有人和管理人的承受能力,在原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基础上对税额幅度进行了调整。与原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相比,车辆的税额低限维持不变,高限提高了1倍左右;船舶的最低税额每净吨增加1.8元,最高税额每净吨增加1元,且对捕捞和养殖渔船给予免税优惠。由于我省对大众家庭的私家车采用了税额幅度的低限,因此,车船税的征收不会给纳税人增加太多税收负担,在纳税人用于车船的各项开支中所占的比重也很小。
问:本单位向银行贷款200万元后,将此款转借给其他单位,该单位付给本单位5万元利息,请问这利息是否要缴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56号)文件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还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0]7号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
问:我公司自查时发现,原财务人员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有错误,造成少缴税款,现想主动补缴,是否要受处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是指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导致少缴税款的,并由纳税人主动补报的,税务机关只对其追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0821006)
本期解答:浙江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