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寿仁
早报讯 日前,笔者从东阳市地税局稽查局了解到,该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一起违法使用外地假发票偷税的案子。
接到举报后,东阳市地税局稽查局人员前往东阳某货物运输公司快运部调查。经查实,该货物运输公司快运部持个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004年注册登记。经营者倪某是外地人,有两名职工,从事小件货物快递服务。经营之初,顾客所需发票,由某货物运输公司代开,正常完税。
2006年初,倪某得到一个信息,可以从外地得到发票,价格每本200元,无须交纳任何税费。倪某买了两本。直至案发他已外购使用了14本,开票额达20多万元,未纳一分税(费)。据稽查员分析,倪某使用的服务业统一发票为假票,后通过发函协查后得到证实,原来,倪某使用的上海市服务业统一发票是由江苏太仓邵某、郑某提供的,他俩是专门制售假票的,现已被刑拘。
根据以上事实,东阳市地税局对该货物运输快运部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追缴税(费、基金)及罚款、滞纳金3万余元。(082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