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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10版:地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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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税博士
  税博士

  如果你的企业在税务登记上有疑问,如果你想了解发票的使用范围,如果你对纳税申报中应报送的资料不明确,如果你有地税方面的疑问,欢迎给《地税在线·税博士》来信,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尽快给予解答并在报上刊登。来信请寄: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今日早报》经济·地税版,邮编310039;你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给我们,邮箱地址:money@zjnews.com.cn。

  问:提供建筑劳务代开发票要办哪些手续?

  答: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需代开发票的,可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各级地税机关税务分局(所)办税服务厅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1)建筑劳务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工程项目证书,对无项目证书的工程项目,纳税人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地点、工程总造价、参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系个人或无证的,提供经营者的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外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还需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4)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问:外资企业在境外提供设备、工艺设计,在境内提供咨询、培训服务的营业税适用什么税率?

  答:外资企业在境外提供设备、工艺设计劳务的免征营业税,在境内提供咨询、培训服务需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问:哪些罚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哪些不可以?

  答: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纳税人生产、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也不得扣除。

  

  问:新建房屋如何缴纳房产税?

  答: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问: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并报送财务报表?需要什么手续?是否可以申领普通发票?

  答: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需带工商营业执照、总机构材料、总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企业分支机构为独立核算的,需将财务报表报送税务机关,可申领普通发票。

  

  问:个人诊所提供医疗服务,是否要征收营业税?

  答: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经主管地税局核准后,免征营业税。三年免征期后恢复征收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经主管地税局核准后,免征营业税。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问:未能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换证的单位,是否可以先备案后换证?

  答:自2007年1月1日起旧税务登记证件失效,未办理税务登记换证的纳税人,应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换证手续,并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理。

  

  问:现在个人所得税规定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要申报纳税,那么我们单位从地税局领了两张表格,其中一栏就是要填写个人年收入是多少,这个年收入的所得包括养老保险等公积金之类么?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第7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纳和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不包括在年所得之内,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月16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3200元)的收入额计算。

  

  问:提供建筑劳务代开发票需要哪些手续?

  答: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需代开发票的,可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各级地税机关税务分局(所)办税服务厅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1)建筑劳务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工程项目证书,对无项目证书的工程项目,纳税人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地点、工程总造价、参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系个人或无证的,提供经营者的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外出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还需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4)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问:中介机构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广告宣传费列支是否与一般企业的比例一样?会务费支出是否有限额?

  答:根据浙地税二[2000]177号文件规定:考虑到一些企业的特殊性,对中介、咨询、代理服务企业的手续费收入,可暂按不超过上述收入(收益)的2%比例内,税前据实扣除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即: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范围内,可据实扣除。(1821007)

  本期解答: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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