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昕丽
早报讯 近日,杭州市地税局上城税务分局召集辖区内近20家拍卖行举办政策宣讲辅导会,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7]38号文件关于个人拍卖字画、古董等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规定。
自2006年4月份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下达在全省范围内按拍卖收入的2%代扣代缴书画古玩等作品转让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开始,到今年4月份国家税务总局下达文件的一年时间里,该局多次召开税企座谈会,分管局长亲自带领相关税务干部下户了解企业的政策落实情况,经过多次的政策宣传解释和讨论,赢得了拍卖行的理解,辖区内有相关业务的拍卖行都按规定实施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纳税申报。
对于从2007年5月1日起,代扣税率上调到3%的新政策,各拍卖行均表示可以接受。预计今年个人拍卖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将会有较大增长。(131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