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博士
如果你的企业在税务登记上有疑问,如果你想了解发票的使用范围,如果你对纳税申报中应报送的资料不明确,如果你有地税方面的疑问,欢迎给《地税在线·税博士》来信,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尽快给予解答并在报上刊登。来信请寄: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今日早报》经济·地税版,邮编310039;你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给我们,邮箱地址:money@zjnews.com.cn。
问:本企业向银行缴纳通讯费及话费时,银行出具一张“同城委托收款收据”,请问银行是否还需出具发票给我们?该收据是否可以作为发票使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文件规定,收据不能作为发票使用,纳税人可以凭该收据向移动公司要求开具发票。
问:行政拨款给工会的经费是否可以在税前列支?
答: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按照全部职工计税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不能出具,则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企业投资款转让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企业投资款以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金融商品转让的,所取得的差价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问:材料报损是否需要经地税局审批?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纳税人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单位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领取《企业财产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并按规定的要求办理。
问:产品质量问题的赔款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在税前扣除。
问: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向物业管理部门提供办公用房,未收取任何费用,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浙地税函[2005]303号文件《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房屋开发单位在住宅区房屋交付使用时,向物业管理部门无偿提供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公共活动用房和为本住宅区服务的用房,不征收营业税。
本期解答:浙江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