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万俊
早报讯 日前,丽水市局联合社保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市本级社会保险费征缴数据传递核对工作的通知》,建立社保费征缴数据传递核对机制,进一步推进市本级“五费合征”工作开展。
首先,社保及地税部门分别挑选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主动的人员作为联络员,具体承担社保费征缴数据传递等工作。同时,各协作单位将数据传递工作列入本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或建立相应的工作检查制度,加强对数据传递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部门间的社保费征管合力。
其次,社保费征缴数据采取电子邮件、工作联系单等方式进行传递。每个月社保部门需将社会保险登记相关数据传递给地税部门;地税部门则需将社保费缴费注销登记、缴费登记相关数据及社保费实征数传递给社保部门。
最后,在收到数据后,地税部门负责对社会保险登记数据与缴费登记数据进行比对,对注销登记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社保部门负责对社保费缴费注销登记数据及社保费实征数进行审核比对,如发现实征数与应到账数存在差异的,及时查明原因,并将缴费单位相关信息传递回地税部门,由地税部门进行再核对。地税部门查明产生差异的原因后,依法对缴费单位进行处理。(281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