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胡新华 文并摄
早报讯 前天,绍兴市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走进了一位女士,直奔“年所得12万元以上申报窗口”。在得知女士是市区个体工商户,专程来申报个税的情况后,办税服务厅负责人热情接待了她。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辅导下,女士很快办理完了申报手续。截至昨天,绍兴市全市共有25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进行了自行申报。
绍兴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只需填写申报表和个人信息表,并带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完成申报,该女士是市区第一位年所得12万元以上进行自行申报的人。
为确保高收入者的自行申报工作有效进行,仅绍兴市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就已经发出了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800多张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通过公告、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按照规定,今年1月1日到3月31日,2006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管平常有没有足额交纳个人所得税,都必须办理纳税申报。如果逾期不办理,税务机关可以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除补缴税款外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目前,市区、各县(市、区)的地税办税服务大厅都已设置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自行申报专门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居民若在个税申报方面有什么困难或问题,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172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