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其正 王朝辉
早报讯 针对以往由于缺乏车辆数据资料,带来车船使用税难以利用信息化进行征管的实际问题,温州市地税局最近在与交警部门(车管所)定期交换车辆基础信息后,建立起“一车一档”的车船使用税征收档案,有效地促进了车船使用税的统一征收管理。
该局确定从2006年起,对市区所有车辆应征车船使用税委托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统一在车辆年审环节征收。年审时均凭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办理年审完税手续,由交警支队车管所把关;报废车辆应征车船使用税委托车辆回收公司代征。对交通运输(货运)企业车辆由原自行申报方式,统一改为在车辆年审环节或报废环节申报征收,年审时统一按年审期限征收车船使用税,以利于加强税收的源头监控管理。对涉及2005年及以前年度车船使用税由各基层税务分局负责征收和清算,并做好政策的衔接。
据悉,为确保车船使用税征收管理方式的有效实施,温州市地税局还加强了与该市的交通运输行业协会联系,并由该行业协会牵头召集温州市区相关的行业协会负责人和交通运输(货运)企业百余名代表参加车船使用税征收政策宣讲会。